月份 |
教务部 |
教学部 |
自考培训部 |
一月份 |
1.办理毕业证书; 2.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 3.根据教学部提供的数据,按照函授站分类,整理新生学籍卡和学员证,并发放。 4.回收试卷、签到表、考场记录单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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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载自考论文答辩学生名单; 2.联系指导教师,分组指导论文; 3.核实培训学生名单、人数,结算本学期管理费。 |
二月份 |
组织期末考试阅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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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 |
1.整理新生录取表(做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和其他档案材料,移交学校档案馆; 2.新生注册,收交新生学籍卡、学籍异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交,并验审专科证不合格的; 3.录入上半年各年级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并录入成绩。 |
1.新生报到注册,缴费; 2.山东省监管平台网上传新建函授站数据; 3.打印考生信息表; 4.教育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填报; 5.公告上一年度函授站、学习中心年检结果。 6.启动接收下一年新建函授站申请、考察工作。 |
1.根据财务处交费学生人数,进行答辩分组; 2.统计教师指导论文数量,召开答辩工作会议; 3.自考生论文答辩及材料整理; 4.教师资格证招生宣传、报名工作; 5.联系、洽谈短训班合作事宜。 |
四月份 |
1.按照新生实际报到、交费人数,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数据(学生状态); 2.发放上半年的学位专业课考试的通知,并做好汇总名单的工作; 3.发放收交毕业生毕业材料的通知; 4.整理、排版上半年学期考试电子版试题; 5.辅助筹备招生工作会议。 |
1.山东省监管平台网上完成基础数据修改上报工作包括教学点、年级、层次等; 2.上传新生数据、教学计划、学费等信息填报; 3.制作面授、考试安排表; 4.制作印刷招生简章; 5.辅助筹备招生工作会议; 6.安排各年级上半年的面授安排表。 |
1.组织自考生论文答辩、统计成绩、上传数据、打印成绩单、自考论文盖章、按地市、专业、排序、打包、把自考论文送教育厅自考办; 2.自考毕业证书盖章; 3.按教育厅安排,进行自考巡视工作; 4.短训班培训工作; 5.教师资格证培训人数统计及开课情况检查工作。 |
五月份 |
1.收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没有审核过的新生专科毕业证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根据山东省学生处发放具体通知的时间,准备现场验审; 2.新生学籍异动、学员基本信息修改,经院领导审核后报学信网提交并修改(学籍异动需发继续教育学院红头文件); 3.收交、整理并核对7月份毕业的学生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毕业生鉴定表和毕业论文,相关材料需盖章; 4.汇总收交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材料,审核其档案,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标注; 5.收交学位专业课符合条件的名单,验审PETS3成绩,组织学位专业课考试,印刷学位专业课考试试题; 6.印刷学期考试试卷、答题纸。 |
1.督促函授站上传考试时间、考试安排、教学安排并审核。 |
1.下发自考毕业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2.检查教师资格证培训上课情况; 3.外出考察、洽谈培训合作业务。 |
六月份 |
1.在规定的时间,对7月份毕业的函授生数据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进行及时注册; 2.根据上报数据,打印毕业证书; 3.毕业生按函授站、学号排序,整理毕业证(贴照片、盖章); 4.整理上报符合授予学位的名单,并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材料; 5.按照上报数据要求,整理学位名单,并上报学校发文; 6.整理、分发各函授站试卷和答题纸,并打包发送。 |
1.编制下学期的面授安排,上传当前所有课程6月至12月面授课程安排信息。 |
1.统计下半年自考论文答辩人数; 2.教师资格证上课检查工作; 3.短训班培训工作。 |
七月份 |
1.以函授站为单位,发放毕业证和档案。 2.回收试卷、签到表、考场记录单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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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实培训学生名单、人数,结算本学期管理费。 2.短训班培训工作。 |
八月份 |
1.组织阅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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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班培训工作。 |
九月份 |
1.录入下半年各年级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并录入成绩; 2.整理毕业生档案并移交学校档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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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收申请学士学位自考生递交的材料,接收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发过来的数据,进行数据整理、合并、数据校验、并进行初步审核; 2.根据省自考办下载参加自考论文答辩学生名单,进行分组和安排,联系指导教师,指导和修改毕业论文; 3.教师资格证、教师编招生宣传。 4.短训班培训工作。 |
十月份 |
1.发放下半年的学位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2.发放收交毕业生毕业材料的通知; 3.整理、排版下半年学期考试电子版试题。 |
1.完成所有新信息上传,包含新生、教学计划、费用标准等。 |
1组织自考生进行论文答辩、统计成绩、上传数据、打印成绩单、自考论文盖章、按地市、专业、排序、打包把毕业论文送教育厅自考办; 2.根据自考办的安排,参加省自考办安排巡视工作; 3.教师资格证、教师编招生名单、人数统计; 4.短训班培训工作。 |
十一月份 |
1.收交、整理并核对1月份毕业的学生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毕业生鉴定表和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盖章; 2.汇总收交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材料,审核其档案,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标注; 3.收交学位专业课符合条件的名单,验审PETS3成绩,组织学位专业课考试,印刷学位专业课考试试题; 4.印刷学期考试试卷、答题纸。 |
1.督促函授站上传监管平台面授、考试时间,并审核;上传当前所有课程次年1月至5月面授课程安排信息; 2.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让函授站在监管平台上进行年检上报; 3.审核本校教学点年检报告,做出结论后提交给市教育局。 |
1.对自考申请学位的材料进行整理,提交学院审核; 2.自考学位材料上报学校,打印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教师编上课情况检查。 4.短训班培训工作。 |
十二月份 |
1.在规定的时间,对1月份毕业的函授生数据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及时进行注册; 2.根据上报数据,打印毕业证书;毕业证按函授站.学号排序,整理毕业证(贴照片.盖章); 3.整理上报符合授予学位的名单,并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材料; 4.按照上报数据要求,整理学位名单,并发文; 5.整理、分发各函授站试卷和答题纸,并打包发送。 |
1.在监管平台,上传新建函授站。 |
1.下发领取学位证书通知,上传学位证书数据; 2.安排专人负责自考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3.新招教师资格证、教师编人数核实、结算工作; 4.短训班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