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予范围: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记录,且平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5分(含75分)或良好以上;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学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考试合格。
三、申请流程:
1、本人到函授站报名登记,向学校提出申请。
2、参加学位外语考试。
3、外语成绩合格者,参加“主干课程”考试。
4、学校学位委员会开会讨论,做出授予学位决议。向合格者颁发证书。
四、考试时间
1、学位外语考试时间: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PETS-3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六月和每年十二月;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三月和九月。具体报名、考试安排及相关费用等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当次的通知为准;外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学校当年通知为准。
2、“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毕业后,具体考试时间以学校当年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