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022年04月04日 15:55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精神和《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指导本院招生复试的疫情防控、调剂选拔、专业考试的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相关成绩上报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学院结合复试工作,做好本院相关人员疫情防控教育。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确保安全性

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针对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与名单确定

1.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在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和内容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一般采用远程口述作答方式(一般不低于10分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设计合理的考试试题:增加命题数量,降低重复抽取概率;设置同一问题的不同问法或考察角度;设计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的开放性试题等。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和综合素质考查,采用远程面试方式。

1)外语听说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查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3)综合面试具体要求

综合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为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测试老师不少于1人,原则上本学科(专业)导师必须参加。学院应拟定足量、多样的面试试题,并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试题。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按考生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院结合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等材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与面试同步进行的方式。学院党总支书记是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院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相关要求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考前,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考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招生政策和纪律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记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规定,考试中严禁测试教师和工作人员随意进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学院安排专人对复试人员情况进行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要优化复试工作方案,协同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确保应考尽考。

四、调剂

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调剂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达到我校教育学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3.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我院教育学专业的招生要求;

4.我院只接收英语一(201)的调剂考生;

5.学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严格把关,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详细调剂流程及具体要求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30分,总分为教育学(不含体育学A类考生国家线线下20分。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30%;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30%+复试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学院按专业排名录取。

2.调剂考生按计划遵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第一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三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二单元考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其他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本院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疫情防控

(一)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专班,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复试工作会议、材料审核、命题、网络远程复试及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均应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特定范围及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细化工作职责。

(二)物资保障。学院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及护目镜、防护服等应急防疫物资储备。

(三)宣传培训。学院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复试考生进行防疫教育宣传,使其熟练掌握防护知识和工作技能。

(四)场所消毒。复试工作会议、材料审核、命题、网络远程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卫生间、门把手、课桌、橱柜、开关等。每天考试或其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

(五)健康防护。复试期间,学院复试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依次开展体温测量。工作期间开窗通风。工作人员复试期间要做到不聚餐、不聚会,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工作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六)应急处置。若复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人员,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者,考生可书面向学院、研招办或学校纪律监察部门举报:0537-4456916(学院党总支办公室)、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66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邮箱qfnuyzb01@126.com。

(三)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八、其他

(一)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二)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三)考生专业基础测试答卷(评分记录)、综合面试评分记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由学院保存三年。

(四)按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学院需将相关音像资料刻盘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




                                 继续教育学院

                                                                 20223月27


上一条: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下一条:我院研究生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关闭

特色资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