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曲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基本修业年限与学习年限规定(第二章第五条),经学院研究,对我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61名超过最长学业年限的在籍学生作取消学籍处理(后附名单)。
本公告在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以网络公告方式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即视同送达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1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和申诉的,视为本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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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