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曲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五条关于基本修业年限与最长学习年限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登记的38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籍学生,作出注销学籍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理对象
本次拟注消学籍的 38 名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均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不符合学籍保留条件。
二、公告送达方式
本公告通过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已送达至学生本人。
三、申诉途径
如对拟处理决定存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诉的,将视为本人认可本次学籍清理决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7 - 4455645。
特此公告。
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 年 5 月 8 日